6月17日,财政系统召开三保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乡镇财政所
6月17日,财政系统召开“三保”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克服困难,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三保”工作。一是首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足额安排相关经费,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受灾群众、优抚对象等群体保障经费。二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不得违规出台人员增资政策,严禁一边提高标准,一边拖欠发放,严禁通过挤占、挪用、拖欠工资搞项目建设。工资未按时发放的,不得拨付建设性资金。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维护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以绩效为导向调整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