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
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需重新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全省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学历、职称)原件,到财政局会计股进行换证。
换证采取“预约换证”办法,会计人员在“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中填写个人信息后,需要预约换证受理日期,并在预约之日办理,当日没办理的,预约作废,需重新预约。
未完成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应通过“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补齐未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方可换证。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请各位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务必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
换证以后,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到个人信息的正确性。